小微旅游企业占旅游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其在促进旅游经济增长、提供服务、解决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和结构转型等多重压力下,小微旅游企业的发展面临着重重困境。如何破解这些困境,促进小微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是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一。
一、小微旅游企业的界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201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该规定并没有单独列出旅游业划型标准,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被划分到其他相关行业中。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不同类型小微旅游企业的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表中,小型旅游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旅游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二、小微旅游企业的发展困境
(一)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
近年来,不断加剧的通货膨胀及不断上涨的运营成本成为小微旅游企业共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小微旅游企业普遍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非资源经营性企业多为小微规模,固定资产小,缺少高附加值的抵押财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规定的条件,申请贷款困难。第二,酒店、景区等资源经营性企业难以将资源资本化,金融部门只规定将景区门票作为质押条件,而不将旅游资源价值作为申请贷款抵押的条件,使得企业申请贷款渠道窄。第三,很多景区仍然是行政管理,政企未分,产权不明,限制了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第四,农家乐(包括民居接待点)的企业身份不明确,金融部门没有出台农家乐担保、贷款优惠的具体政策,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二)用工成本高、招工难
通过调研发现,小微旅游企业一线服务人员岗位出现较大缺口,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用工荒、招工难现象。一方面,受招工难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影响,小微旅游企业用工成本明显增加,且劳动力资源结构矛盾突出,尤其是紧缺高级管理人员和熟练一线服务人员。调研中发现,目前上海一些宾馆饭店工资开到2000-2500元,都招不到一线服务员。由此可以看出,用工荒是导致宾馆酒店服务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长期的价格竞争和成本压力,使得小微旅游企业无力负担较高的员工薪酬,再加上宣传引导不够和社会评价不高,员工职业自豪感和忠诚度下降,事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弱,导致旅游业员工流失率较高、流动速度快、员工队伍素质呈下降趋势。
(三)扶持与服务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和出台了发展小微企业的政策文件,推动了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但这些政策偏重于技术创新型的工商业企业,对于大多属于传统服务业的小微旅游企业来说,政策支持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小微旅游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信用服务体系、人才培训服务体系、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创业辅导服务体系、管理咨询服务体系、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法律政策服务体系等还很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小微旅游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自身经营管理面临困境
小微旅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也面临困境:第一,缺乏核心竞争力。多数小微旅游企业只是提供传统的旅游住宿、旅行代理等服务,自身没有特色,同质化低价竞争严重。第二,质量诚信意识较为淡薄。有些旅行社、旅游饭店、农家乐等是“夫妻店”式的小微企业,诚信意识不强,贪图小利而忽视劳动法律法规。第三,品牌建设意识普遍薄弱。众多小微旅游企业品牌建设存在“做品牌是大中型企业的事情”、“小微企业做不起品牌”、“做品牌需要很长时间”等误区。第四,经营管理手段落后。许多小微旅游企业还停留在过去的粗犷经营方式,缺少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决策。
三、小微旅游企业的发展策略
(一)以“专精特新”为方向,全面提升小微旅游企业发展质量
第一,积极推动小微旅游企业实施专业化经营战略。做“专”小微旅游企业,即小微旅游企业可以实行专业化经营战略,也就是单一化产品经营战略。小微旅游企业由于自身实力较弱,可以将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投入到某一特定产品和细分市场中,走精尖化、专业化道路,以期在这一领域内获得竞争优势。比如说,按特定顾客专业化,如专门服务于老年人市场的旅行社;或按服务项目专业化,如专门提供东南亚旅游的旅行社等。
第二,积极推动小微旅游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做“精”小微旅游企业,即小微旅游企业可以实行精细化管理。相对于大中型旅游企业而言,小微旅游企业组织管理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组织结构僵化、不健全;决策机制不够民主科学;职位间权责界限不明确;现代化管理的基础条件不足等。而精细化管理可以克服以上不足。“精”就是切中要点,抓住运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细”就是管理标准的具体量化、考核、督促和执行。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在于,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执行文化。
第三,积极推动小微旅游企业实施特色经营战略。做“特”小微旅游企业,即小微旅游企业可以实行特色经营战略,也就是小微旅游企业利用容易接近顾客的特点,突出自己产品或服务的某一方面的特色、个性和风格,以独具特色的经营来吸引顾客。实行这种战略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满足客户的需要,而且构筑的独特优势不易被其他企业取代,可给其他的企业形成一定的进入障碍。例如,一些小微旅馆企业开设的主题旅馆等。
第四,加快小微旅游企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步伐。做“新”小微旅游企业,即小微旅游企业可以实行创新战略,提升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小微旅游企业创新主要包括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等。制定和完善支持小微旅游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以增强小微旅游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动小微旅游企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提升和改造传统服务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帮助和鼓励小微旅游企业采用电子商务,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支持景区、旅馆、旅行社等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
(二)以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与完善小微旅游企业支持体系
第一,拓宽小微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小微旅游企业的扶持力度,解决他们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在信贷融资方面,要发展适合于小微旅游企业的金融组织,试办政府资助或贴息的、民办公助的和民办的风险投资基金。其次,建立小微旅游企业担保贷款的信用保证制度,可以考虑由政府、银行、商会来分担企业的部分风险。建议推动创办旅游产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改善旅游企业,特别是小微旅游企业融资环境为目标,主要为小微旅游企业申请流动短期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再次,改善小微旅游企业的金融服务,改革信贷制度,实施优惠利率,积极稳妥向小微旅游企业提供贷款,密切银企关系。
第二,健全小微旅游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各级小微旅游企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形成“区域联动、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受益度高”的区域小微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面向小微旅游企业的综合性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开展以公益培训及创业服务、信用担保及融资服务、产业配套及技术服务、信息保障及信息化服务为重点的各项服务。
第三,实施小微旅游企业成长工程。深入推进小微旅游企业成长工程,健全“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支持小微旅游企业走“专、精、特、新”的路子,促进一批小微旅游企业成长为行业示范企业。落实降低门槛、减免税费的政策,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不断提高小微旅游企业的存活率。
第四,构建小微旅游企业信息平台。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小微旅游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以便为小微旅游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市场资讯服务,为它们相互之间以及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一个联络、通讯的平台,为小微旅游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化经营提供便利等。
(三)以品牌推荐活动为抓手,促进小微旅游企业努力实施品牌战略
第一,充分重视,加强小微旅游企业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小微旅游企业的品牌建设,对提升小微旅游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自身综合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小微旅游企业积极创建品牌,可以促进小微旅游企业在组织管理、经营决策、企业文化、经济实力、服务创新和整体形象方面的提升。由于品牌企业在旅游业内的示范导向作用,从而可以推动小微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第二,突出重点,积极培育、奖励一批小微旅游品牌企业。旅游部门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导向,根据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排摸,列出一批旅游各相关行业的龙头小微企业作为推进品牌企业发展的重点。相关部门要根据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因施利导,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小微企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这些小微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阶段性的小微品牌企业创建目标和任务。同时各省市可以通过拨出“专项奖励基金”的形式,按企业获得品牌认证的级别来予以奖励、鼓励,这样会极大地提升企业发展品牌的动力。
第三,整合资源,提升创建品牌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相关部门要深入实际,加强推进品牌工作的具体指导,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联手,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减轻企业的负担。积极创造条件为小微旅游企业提供融资、科研、人才、法律等方面的保障,为创建小微旅游品牌企业提供贴身服务和保驾护航。